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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4-08-30 12:29:43作者:遂昌旅游资讯网 分类: 旅游景区 浏览: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业归什么部门管?

当地旅游局为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
第四十一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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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旅游局(委)是地方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地(州、市)、县旅游局三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体系,地方各级旅游局是当地旅游工作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受同级地方政府和上一级旅游局的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负责辖区内的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旅游业归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部门管。

旅游业,国际上称为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我国现行的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共分十一章,主要包括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申报审批、旅游业务经营规则、分支机构管理、旅游者的权益保护、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等内容。

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共17条。旨在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

3.《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经第588号国务院令公布,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做出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前内有20条相关规定。

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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